近年台灣積極強化反洗錢(AML)政策,除金融機構需履行客戶審查義務外,個人攜帶資金出入境亦成為防制焦點。洗錢防制法第14條明確規範跨境資金流動的申報標準,違者不僅可能被沒入資金,更可能觸及刑責。本文將帶您從法律條文、修正內容到實務操作全面掌握,避免因誤解而誤觸法網。
洗錢防制法第14條修正重點:最新法條變動與實務適用說明
洗錢防制法第14條修正主要針對跨境資金與有價證券之申報義務與罰則調整。修正後的條文要求:
- 任何人出入境攜帶超過新台幣50萬元現金(或等值外幣),須依規定申報。
- 未申報、少報或虛報者,海關可沒入全部或部分資金,並得移送法辦。
- 若涉及犯罪所得,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根據法務部資料,修正的目的在於強化金流透明,並與國際防制洗錢組織(FATF)規範接軌。各金融機構及民眾應定期留意洗錢防制法修正對照表,以確保遵循最新規範。
總結:第14條的修正重點在於「申報義務更明確」「罰則更嚴格」,顯示國家防制洗錢決心與執法強度的提升。
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一項內容拆解:出入境攜帶申報義務與沒入機制解析
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一項核心在於規範「跨境資金申報制度」,條文指出:
任何人出入中華民國境時,攜帶超過主管機關公告金額之現金、有價證券、票據、金條等,應主動申報。
此規範涵蓋範圍廣泛,包括外幣現鈔、旅行支票、金融商品等。未申報或虛報時,依《防制法條本》第14條第2項,可由海關沒入全部或部分資金,若涉及犯罪所得,更會依法移送檢方偵辦。
舉例來說,一名旅客攜帶100萬港幣入境未申報,被查獲後除罰鍰外,超過法定上限部分全數遭沒收,屬合法執行。
總結:第14條第一項提醒每位出入境旅客「主動誠實申報」,避免因小失大,誤觸刑責與財產損失。
洗錢防制法第14條違反後果:海關沒入、罰鍰與刑事追訴流程一次看懂
根據防制法第14條與相關辦法,若違反申報義務,將依情節輕重處以罰鍰或刑責。
- 輕微違反:未達犯罪門檻者,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下罰鍰。
- 重大違反:攜帶金額龐大、涉及犯罪所得者,除沒入外,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5年,併科罰金500萬元。
- 偵辦機關:由海關移送法務部調查局與地檢署偵辦,若有故意隱匿或協助他人轉移資金,則依刑法與防制法第14條舊法追訴。
法院實務顯示,多數被告若能提出合法資金來源並配合調查,仍可爭取減輕處分或免刑。
總結:違反第14條的代價極高,除金錢損失外,刑責與信用風險都不容忽視,應謹慎遵守防制法規。

洗錢防制法修正對照表-第14條專章:版次、條文變動與關鍵數字一覽
許多人搜尋「洗錢防制法修正對照表」是為了解新舊條文差異。以下為第14條主要版本變化:

從防制法第14條修正對照可見,政府逐步擴大規範涵蓋,並明確罰責範圍,顯示防制政策已制度化。
總結:定期關注修法對照表,不僅可避免誤觸新制,亦能掌握最新政策方向,對企業合規尤為重要。
洗錢 防 制 法 第 14 條+實務案例:如何在出入境場景預防違反與合法申報?
實務上常見案例包括:
- 情境一:商務人士攜帶大額現金赴港洽談投資,未申報即構成違反。
- 情境二:家族成員代帶資金出境,被視為「分拆運送」,仍可追究刑責。
- 情境三:金融業者未善盡防制義務,遭主管機關依防制法第14條移送懲處。
合法預防方式包括:
- 出入境前確認主管機關公告金額。
- 準備資金來源證明文件。
- 若屬公司資金,應以法人名義完成報備。
- 遇爭議時,及早尋求律師協助釐清程序。
總結:無論是個人或企業,理解第14條的規定與實務案例,是防止誤觸洗錢防制法的第一步。

綜觀上述分析,洗錢防制法第14條是連結國家金融安全與個人財務合法性的關鍵條文,涵蓋出入境申報、海關沒入與刑罰規範。了解修法脈絡與實際案例,能有效降低法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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