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以來,第6條成為監管重點。隨著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崛起,金流透明化已是國際趨勢。對金融業、科技金融公司甚至網路服務平台而言,理解洗錢防制法第6條 的登記與申報義務,不僅是法令遵循,更關乎企業信譽與國際評鑑合規。本文將深入分析條文的法律意涵與實際影響,協助您從制度面與實務面全面掌握重點。
洗錢 防 制 法 第 6 條登記義務大解析: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的合規門檻
洗錢防制法第6條 明定,從事金融業務、虛擬資產交易或特定非金融事業之機構,必須完成主管機關登錄,並建立內部防制機制。
主要要求包含:
- KYC(客戶身分確認)制度:確保交易對象可追蹤。
- 可疑交易申報機制:若發現異常資金流動,需即時通報。
- 教育訓練與內部稽核:強化員工對洗錢風險的敏感度。
虛擬資產服務業者(VASP)尤其受關注,必須向金管會登錄並符合反洗錢規範,否則將被視為違法營業。
總而言之,登記制度的核心在於「金流可追蹤、業者有責任」,確保交易透明並防止不法資金流竄。
洗錢防制法第6條修正亮點:新增VASP登記規定與刑責提升一覽
近年修法重點包括:
- 新增虛擬資產服務業者登錄義務。
- 強化罰則:違反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- 法人罰金加倍:若違法者為公司或法人,最高可罰到五千萬元。
修法的目的在於防堵虛擬貨幣交易成為洗錢通道,並強化金融科技業的合規責任。
洗錢防制法第6條 的修正象徵台灣反洗錢制度與 FATF(金融行動工作組織)接軌,讓法規更具國際競爭力。
總結來看,這項修法確保金融透明,也提升企業在國際合作中的信任度。

洗錢防制法第6條違反後果:二年以下刑期、五百萬罰金與法人罰金十倍規定解析
若未依規定登錄、申報或實施防制機制,將面臨刑事責任。
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及相關條文規定:
- 個人違反者處 二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- 若行為人為公司或法人,得加重至五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- 金管會、經濟部或內政部得撤銷登錄資格,並通報主管機關。
實務上,部分業者因未建立KYC流程或未履行通報義務而遭罰,顯示政府對反洗錢的執行力極高。
簡而言之,企業若忽略第6條規範,不僅損失信譽,也可能承擔刑事後果。
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一款與第三款內容逐條拆解:申請程序、撤銷機制與服務能量登錄說明
第6條第一款規定,金融機構、保險業、資金轉帳機構應依法登錄,並定期提交防制報告。
第三款則針對虛擬資產、代收付平台或科技金融服務業者,要求登記於主管機關公開名錄,並受稽核檢查。
重點流程包含:
- 申請登錄 → 填寫業務說明書與內控架構。
- 主管審查 → 核對申報程序與合規文件。
- 撤銷登錄 → 若有違法或不實申報,將遭撤銷資格並禁止營業。
洗錢防制法第6條 條文中強調「登錄不代表豁免刑責」,因此業者需長期維持合規運作。
總體而言,透明登錄機制能保障市場秩序,也提升消費者對平台的信任度。
洗錢防制法第6條實務應用與風險控管: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何因應監理新制?
在實務上,銀行、保險公司與虛擬資產平台皆須設立「防制洗錢專責單位」。
企業應遵循下列步驟:
- 建立內部稽核流程:定期檢查交易紀錄與通報資料。
- 導入電子監控系統:透過AI模型偵測異常金流。
- 跨部門訓練:提升員工辨識可疑交易能力。
此外,主管機關也鼓勵業者自建「自律公約」,共同防堵洗錢風險。
洗錢防制法第6條 不僅是法律義務,更是企業品牌與信任度的象徵。
總結來看,主動落實風險控管與資訊透明化,已是金融科技業立足國際的必要條件。

洗錢防制法第6條 的核心在於「制度化合規」與「透明化金流」。無論是金融機構、VASP 還是科技平台,只要有資金流轉行為,就必須履行登錄、通報與內控責任。面對修法後的嚴格規範,企業若無完善法遵制度,極易觸法受罰。若您在登記流程、合規建置或被裁罰風險上需要專業協助,【承道法律諮詢】擁有豐富的企業法遵與刑事辯護經驗,能協助您審視制度、建立合法防制機制並避免誤觸紅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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