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詐騙集團手法不斷翻新,民眾若不慎擔任所謂「人頭帳戶」或「取款車手」,即可能觸犯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。即便自稱「不知道是詐騙」,也不代表免責。本文深入解析五大常見情境,協助您釐清車手刑責的適用原則與應對策略,避免誤觸法律紅線。
不知道自己是車手也會有刑責嗎?刑法對「無犯意者」的處理與實務判決解析
根據刑法共犯理論,是否成立刑責的關鍵,在於行為人是否「有犯意」且參與犯罪行為。但在實務上,即使行為人聲稱「不知道是詐騙」,若具備以下情節仍有可能被認定有故意:
- 收受不明來源財物卻未查證
- 報酬明顯異常,卻未懷疑其合法性
- 經由第三方牽線與陌生人交易金錢
法院常引用「一般社會人應有的警覺義務」來判斷是否構成未必故意。
主張「不知道」無法當作免責的絕對理由,是否構成車手刑責仍須視個案情節判斷。

一罪一罰原則怎麼適用在車手身上?談車手一罪一罰的實務操作與例外情形
刑法第1條揭示「一行為不二罰」,但在車手案件中,若涉及多次不同被害人、不同時間點收款,實務上常被認定為數罪併罰。
不過,也有法院依據下列因素採「一罪一罰」:
- 多筆轉帳屬同一集團指揮
- 時間接近,屬一連串行為
- 無獨立犯意,為一次性受指示行為
車手刑責是否適用一罪一罰,需判斷其行為是否具「連續性」與「單一犯意」。
詐騙車手連帶賠償責任怎麼認定?受害人能向誰請求損害賠償?
根據民法第184條,參與犯罪之人須對被害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,這不以是否實際獲利為前提。若行為人已被刑事判決確定為共犯,則其民事連帶責任亦成立。
此外,法院在實務中常以「可歸責性」與「損害結果」為衡量依據,即使只擔任提款角色也有可能被判須連帶賠償。
車手如被認定參與詐騙,將對受害者負連帶賠償責任,金額可能高達取款全額。
詐騙車手刑責有多重?從初犯到共犯、重複犯行的量刑變化一次看懂
依照刑法第339條,詐欺罪最輕可判處6月以上有期徒刑,最重5年以下。若屬加重詐欺罪(如多人共犯、涉未成年人、涉跨境犯罪等情節),則刑期可加重至7年以上。此外,若同時違反洗錢防制法,還可能疊加相關刑責,導致整體刑度更高。
在實務判決中,「當車手被關多久」並無固定答案,需依照下列條件個案判斷:
- 初犯:若行為輕微且無主導地位,可能判處緩刑或易科罰金,實際不必入監服刑;
- 重複犯行:多次擔任車手,或涉多名被害人,法院通常會處以實刑且不得易科罰金;
- 共犯角色明確:如擔任金流樞紐、協助招募他人、或與詐騙主謀有明確聯繫,刑責將更為嚴重,法院多數認定其犯罪意圖明確且責任重大。
此外,量刑也會參酌是否坦承犯行、是否有悔意、是否與檢方合作調查等情節。
詐騙車手刑責與當車手被關多久息息相關,將依其角色定位、是否初犯或重犯、以及主觀犯意強度,造成量刑差異極大。
被誤當車手該怎麼辦?從警詢到偵查階段的自保流程與律師應對建議
若您無辜涉入,可採以下自保策略:
- 保留通訊紀錄,證明非主動聯絡對方
- 出示轉帳記錄,證明無非法所得
- 立刻尋求律師協助,避免在警詢階段留下不利供詞
- 釐清交易源頭,協助檢方還原事實
律師會依案件狀況判斷是否爭取不起訴、緩起訴或證明清白。
誤當車手時,務必主動應對,找律師協助是保命關鍵。
無論您是因報酬誘因、不小心提供帳戶,或只是受人指使提領金錢,一旦涉及詐騙案件,都可能面臨沉重的刑事與民事責任。本文詳細解析了不知道自己是車手是否免責、車手一罪一罰適用條件、連帶賠償的責任基準,以及量刑變化與自保策略,讓您能有效釐清風險與應對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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